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工信局 时间:2022-01-05 09:1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5971)。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来抓,作为强化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一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及时解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常见问题。结合群众需求和工作实际补充和更新互动交流知识库,目前已提供常见问题解答5条,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三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按要求公开局与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说明。2021年,我局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76条,财政类信息89条,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6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需要公开的信息都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

  2.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今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加强信息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业务口责任,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整理台账,做到组织保障有力,责任分工到人,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明确综合科为政务公开的负责科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认真培训,落实自查自纠。今年以来,积极参加区府办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共4次,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清单逐一整改,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没有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些许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深化、基础工作不够完善等方面。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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