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时间:2025-01-16 15:0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597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全面完成了2024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紧紧围绕科技、工业、商贸领域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规范内容程序,用好各类载体,加强重点领域的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为全区科技领域、工业领域、商贸业领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57条,财政类信息50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2条,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今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编制了《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间,及获取信息的办法,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方式、处理程序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制定局内部规章制度,利用区政府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深耕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归集最新惠企政策,逐项配套说明资金申请流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申请渠道,贯通企业诉求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些许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频率和效率仍需不断强化;二是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不够到位,调研中有部分企业反映不能很好理解惠企政策的具体内容,惠企政策公开的方式、宣传解读形式等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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