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09:07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结合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沧区教育局(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3702室,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3833)。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海沧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基本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7条,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152条。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对幼儿园、中小学、初中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主动公开,先后公布了《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2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通过海沧区人民政府官网,厦门招考、今日海沧、海沧教育等微信公众号,i厦门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文件和2022年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结果等,向全社会公告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情况,让公众了解幼儿园办园水平、办园质量等。深入推进财政公开,及时发布年度预决算信息,确保财政资金及专项经费更加透明。2022年1月29日,在海沧区人民政府官网“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公布2022年海沧区教育局部门预算说明(局本级),9月12日公布2021年度海沧区教育局(本级)单位决算公开。通过2022年各平台共受理信访件1810件(不包含重复信访件1342件)。通过“厦门海沧教育”微信公众号全年推文671篇,较去年同期(380篇)增加近一倍,关注人数达11万余人,累计阅读量117多万人次。参加政府在线访谈1场。省市区党委、政府信息内刊采用20条,主动报送新闻线索5条,主办教育主题的政府新闻发布会1场。规范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机制,公开对区人大建议的答复9件、对区政协提案的答复7件。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今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批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为进一步提高区政府网站教育专栏质量,我局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本局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做好招生管理、教育教学、教师管理等栏目,使信息类别更加细化、精准化,按要求完成区政府网站有关内容保障。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根据“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从拟文部门领导——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再予以公开。参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区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对我区教育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和整改。向市教育局上报《海沧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情况评分表》和《海沧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向区联动中心上报《关于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自查整改的报告》,接受上级监督。指导区属各校园校务公开工作,制定《海沧区校务公开评估标准(试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离《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的条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等。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公众需求,重点公开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事项,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提高机关全体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意识,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使得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
 (3)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助力打造海沧教育新高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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