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5-01-17 17:15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结合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沧区教育局(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3704室,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383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9条,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195条。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对幼儿园、中小学、初中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主动公开,先后公布了《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24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通过海沧区人民政府官网,厦门招考、今日海沧、海沧教育等微信公众号,i厦门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文件和2024年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结果等,向全社会公告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情况,让公众了解幼儿园办园水平、办园质量等。深入推进财政公开,及时发布年度预决算信息,确保财政资金及专项经费更加透明。2024年2月2日,在海沧区人民政府官网“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公布2024年海沧区教育局部门预算说明(局本级),9月14日公布2023年度海沧区教育局(本级)单位决算公开。

  2024年“厦门海沧教育”微信平台关注人数近14.5万人,年度新增近2万人,累计阅读量56余万人次。全年推文727篇,其中原创305篇,占比42%。教育宣传融入全区宣传大局,2024年省市区政府信息内刊采用24条(国办1条、福建信息(综合)1条,市级专报3条、区两办《海沧信息》(正刊)19条)。协助举办“领导在线访谈”1场,协办厦门市青年教师“躬耕教坛 强国有我”主题巡回演讲海沧专场,有力凸显教育服务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价值和成效。

  为做好行政执法,如实反映各类行政执法情况,根据统计2024年我局行政许可次数为671次,行政处罚件数为1件。规范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机制,公开对区人大建议的答复14件、对区政协提案的答复12件。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格式,严格按时限、程序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024年8月份收到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申请内容为“关于海沧区教育局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学转学工作落实制定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按排通知等情况,着重公开在2024年海沧区教育局对马銮湾实验学校初中部初三年段学位按排转入学生姓名、居住、户口等情况(主要“两一致”信息)”。已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答复申请人。2024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按时办结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为进一步提高区政府网站教育专栏质量,我局配合区联动中心规范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里教育信息专栏,增加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三个栏目,分类更加细致科学,更有利于群众查询和监督。

  (五)监督保障

  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2024年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条例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我局将通过集中学习和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将文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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