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民政局 时间:2023-01-16 10:4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号3326室,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378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全面完成了2022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1月至12月底,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39条,养老服务类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我局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做好我局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三点来梳理政府信息,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一是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要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务信息分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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