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7: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号3326室,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378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全面完成了2024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我局的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好相关信息公开,确保相关群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养老服务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做好基础信息发布。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特殊群体关爱等重点领域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务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对照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做到全面自查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抓好政务公开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度未发生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文字解读质量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规范化更新维护各个栏目。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主动性和准确性,根据群众需求,突出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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