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时间:2025-01-17 11: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三农”工作重点,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情况‌。今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了与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但:涉农补贴、河湖管理、林长制工作、主题信息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工作、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他栏目公开信息144条,行政许可105件,行政处罚18件。在“海沧区河长办”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采、编、播、发等各个环节无意识形态错误。为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互动性,我局于2024年2月28日举办了在线访谈活动。活动邀请了局领导作为嘉宾,就海沧区的小流域治理实践探索进行了在线解答和交流。通过在线访谈活动,我局不仅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还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和提升“三农”工作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1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答复,答复及时率100%。均已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公开部分内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根据政策法规调整及工作实际变化,及时更新维护信息,保证信息时效性,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通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同时,还利用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效果。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增长至231人,信息阅读量总计2715次,有效拓宽了信息传播覆盖面。

  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得到了全面加强,不仅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还通过定期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三农”政策、项目进展和成效等信息,引导农民群众正确理解国家的政策方针,增强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信心和支持。同时,针对工作中涉及的敏感信息和数据,我们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保密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打开微信公众号评论渠道,落实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广泛接收社会评议,全局未发现违纪违规及责任追究事件。有效提升了“三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满意度,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尽管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三农”政策、项目进展及成效等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或全面,导致农民群众获取相关信息存在困难‌。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政策解读方式单一,未能有效解答农民群众的疑惑,影响了政策的落地实施‌。

  针对以上不足,我局举一反三,做好整改。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农业农村政策、项目进展及成效等信息,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对惠农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把政策难点转换成农民群众的易于理解的文字信息,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懂性,确保农民群众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有效解决政策疑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