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信访局 时间:2023-01-13 15: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编制了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2105室,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7068)。

  一、总体情况和主要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海沧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实行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推进,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事项。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财政局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了本局的2022年度预算说明、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调整等重要财政资金信息。

  2.完善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按照要求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格式内容,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及依申请公开详细程序,并告知不予公开内容,列明了监督方式及程序,做到真正方便群众,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做到“接受-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海沧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势,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我局在“互动交流”栏目设置了“我要写信”“我要信访”、“区长信箱”关联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极大畅通了群众信访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学习,2022年参与3次区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清单逐一整改,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我局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2022年,我局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公开信息重点,但仍然存在对公开制度规定要求学习掌握不够透彻,公开程序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一是要求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主动积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参与各级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二是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对照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标注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2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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