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0:37

  根据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海沧区信访局办公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附楼,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7098。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和主要工作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完善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按照要求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格式内容,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及依申请公开详细程序,并告知不予公开内容,列明了监督方式及程序,做到真正方便群众,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如年初及时公开海沧区信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中及时公开信访局领导分工。做到每季度及时上报报表

  2.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2024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财政局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了本局的2024年度预算说明、2023年度部门决算、2024年部门预算调整等重要财政资金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管理,认真严格审查,及时、高效发布政府信息,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信息全部进行审查审批,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区政府网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通过“三审三校”后按照栏目设置逐项发布,主动发布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强化业务能力,通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目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效率。2024年,我局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线上栏目发布的信息不够精准。二是局各科室之间交流沟通不够,信息提供不够积极。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压实岗位职责,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发布的内容涉及业务工作,咨询专业的业务人员并对信息发布的内容和质量进行校对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精准;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培训,保证政务信息发布精准、高效。二是加强局各科室之间的交流沟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定期对接各科室,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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