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1-16 11:0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80037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人员培训,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公开透明。

  主动公开方面。紧紧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统筹工作,加强监督指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落实重点工作。谋划相应专题专栏,积极主动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通知公告、政策发布、疫情形势、疫苗接种等发布权威信息。创新开设政府开放日专题,展示全区各单位举办的开放日活动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2022年,我办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186条,政策解读及会议图解41条,常务会议23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办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予以公开的17件,部分公开的8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3件,不予处理的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未产生败诉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二是系统性梳理本单位现存文件,合理规划主题领域,增设选填字段,细化文件分类,充实本区政策文件库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建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优化完善IPv6、适老化、无障碍模式等功能,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新平台。认真做好海沧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的运维工作,加强对本区所辖单位政务新媒体运行的管理和指导。2022年我办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共发布信息340条,在官方微博上共发布信息共 603条。三是持续优化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完善专区功能,做好办事咨询答复、政策解读、信息查询等工作。

  监督保障方面。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我办持续做好政务公开统筹、监督和指导工作。统筹规划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协调各部门工作,促进本年度要点工作落地实施。加强网站监测,建立自查机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巡检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反馈存在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3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基层人员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与认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我区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且不低于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9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二是统筹谋划不够,当前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时效性和主动性还需加强。

  为此,今年我办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根据今年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对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主动回应。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培训及交流学习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办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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