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9 16:5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8003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沧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积极履行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海沧区政府办认真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提高解读质量;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水利领域等31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提升“两化”工作水平。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海沧区人民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15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篇,重要政策性文件26篇;征收土地栏目发布文件107篇;发布文字、图片、H5等各类政策解读共计64篇,开展在线访谈10期;集中公开政府会议23篇、会议图解23份;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导向,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成效。全年本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予以公开的8件,部分公开的8件,不予公开的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7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全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复议结果维持2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件,其中经复议后诉讼1件,诉讼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落实信息制作、审核、公开、动态调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无效信息进行清理。其次,强化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2024年,海沧区区政府和政府办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失效1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同时,对重点建设项目系统做好维护工作,及时更新重点项目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线上依托区政府网站和“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完成对“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微博号的注销,并及时在国办和省办平台做好备案工作,同时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良性运转。线下则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及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党纪学习教育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及时、集中、规范公开,加强对各部门及街道的培训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通过每月和每季度全面“线上排查”的方式,及时反馈整改存在问题,并将整改质量及反馈时效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以明确责任主体,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今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务公开产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5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5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5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海沧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依申请公开指导培训力度不够,政府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导培训亟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政策文字解读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单位提供的相关解读材料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区政府办公室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强化依申请公开业务指导,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机制,汇总编制依申请公开案例供各单位学习,推进全区办理程序更加规范。二是不断优化政策解读,加大对各单位相关解读材料撰写的指导力度,在丰富内容、优化背景等方面持续发力,有效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办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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