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社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要点
来源:海沧区人社局 时间:2016-12-07 14:54
     2016 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扩大群众知情权为目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及时、全面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信息。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

  2016年,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事务。今年,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补充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有序开展。

  我局继续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由会议讨论,形成解决方案。局领导班子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前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后半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参加上级组织和单位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知识的业务学习,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详实准确,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运转。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

  为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明确了综合科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承办、其它职能处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在区府办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根据要求认真编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我局把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只要是能够公开的,允许公开的事务,都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并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

  同时,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渠道、要求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对常规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做到随时公开,对固定性工作做到长期公开。在制定办法、推进新的工作以及工作办结时,都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让群众知道我们的工作内容和业务流程,以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接受社会监督,进而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有效开展。

  积极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等机构介绍;职称评定、劳务租赁、人事服务等办事指南;部门相关的国家、省、市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招聘信息、活动交流、检查监督等工作动态;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工作情况;行政审批、人事信息、工作通报等权力运行情况以及其他各类应当依申请的内容。

  三、创新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

  为了全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公开的全方位发展,我局加大了信息宣传力度。在各级媒体报纸上刊发信息,及时宣传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此外,今年利用我区海沧人力资源市场和新阳人力资源电子显示屏,充分发挥窗口服务载体平台作用,全面开展“一站式”就业服务,滚动播出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政策依据、工作程序、承诺事项和服务电话等,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截至11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本年累计数64条。其中,主动公开数64条,电子化达100%

  四、存在的问题

  (一)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由于网络和技术限制,我局在更新维护等方面尚需进一加强。

  (二)有关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需要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进一步加大检查推进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工作责任。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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