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人社局 时间:2024-01-15 17:3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电话:0592-6051042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和程序不断丰富和规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我局的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好相关信息公开,确保相关群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围绕劳动保障、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招考招聘、预算决算、补贴奖励、技能培训等热点重点,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项目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信息公开380条,其中行政许可24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规范,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组织工作人员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熟悉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相关事项涉及2023城镇登记失业率、净增就业岗位数,户籍人口医保参保率、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数等。因我局不掌握当事人所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当事人依法向相关单位了解获取该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程序。严格把好信息审核关,坚持做到先审批后公开,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校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的正确性、准确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规定,调整、规范相关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及时清理。坚决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杜绝敏感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安排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平台进行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和“海沧就业”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在 “海沧就业”公众号中发布信息48条。二是加强“12345”平台管理。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处置情况,确保渠道申通,处理及时。2023年我局在“12345”平台接收处置信息9361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兼职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增强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人员保障。二是完善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保证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扎实有序推进,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二是部分项目模块政策措施内容不够充足,更新不及时。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对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业务,因该项内容业务量较少,工作人员平时缺少相关业务实践,对业务的熟练程度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工作积极主动,多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升经办人员综合素养,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保密要求,坚决杜绝敏感信息泄露。进一步熟悉和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提高工作标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总结,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四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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