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人社局 时间:2025-01-17 09:2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电话:0592-6051042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和程序不断丰富和规范,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我局的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好相关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发布,保证相关群体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我局围绕劳动保障、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招考招聘、预算决算、补贴奖励、技能培训等热点重点,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项目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我局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群众咨询、参与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提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24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信息公开386条,其中行政许可279件,并按上级要求修改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全面公开单位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严格把好信息审核关,坚持做到先审批后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简单易懂,方便群众获取信息。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杜绝敏感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2024年,按照上级的检查要求,我局修订并使用新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加强审查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平台日常管理。整合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提高信息公开平台的便捷性。二是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等反馈信息,认真落实办理要求。三是加强“12345”平台管理。由专人负责,处置情况,确保处理及时。2024年我局在“12345”平台接收处置信息12120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落实AB角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档。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抽查,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让相关人员进一步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提升工作质量。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在工作中对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及时做好登记、统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同时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我局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扎实有序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效果:一是部分项目模块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超过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更新;二是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对相关项目模块的要求掌握不够熟悉,业务水平、熟练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保密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保持工作标准,不因此项工作业务少而降低要求,同时完善平台功能,强化监督。三是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四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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