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审计局 时间:2020-01-22 1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内容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海沧区审计局,通信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审计局,邮编:361026,联系电话:0592-6588575。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

  我局通过海沧区政府网络平台及时对外公布,并采取多种方法多渠道地广泛宣传。一是在审计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及财务人员宣传审计法规;二是结合开展各项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宣传审计知识,使公众更深入地了解审计法律法规及工作。

  (二)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清理整合,明确厦门市海沧区审计局具体权责事项共30项,并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权责清单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动态更新,规范审计行政处罚权力行为,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和职责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促进审计机关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二是公开了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审计发现的28项主要情况和问题,提出了5点审计建议,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三是对本部门该年度的预算以及上年度的决算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基本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等方面,并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便于社会公众监督;四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任务和要求。

  (三)公开制度、公开渠道等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二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持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将该电话号码0592-6588575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办法》正式实施以来,虽然我局努力做好各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审计整改和审计工作动态,及时、全面的进行对外公开;二是继续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提高思想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审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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