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海沧区嵩屿街道办 时间:2016-12-07 11:50

  2016年,嵩屿街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为中心,以党的群众路线及服务人民群众为基础,统筹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街道成立后立即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与要求,以街道主要领导为总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办(中心)、各村(居)负责人配合,党政办组织协调,街道纪检监察室参与督查,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 

  二、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公开载体 

  一是由街道党政办收集各部门及各村(居)信息,做到交流信息、互通有无,再把收集到的信息集中整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街道政务公开栏上统一公开;二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及时将上级政府公报发放到各村(居)。同时,街道各部门、各村(居)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电子屏幕、短信平台、工作简报、村(居)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三是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公布信息,包括机构职能、人事任免、内设机构、街道办事处职能及办事流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管理、制度建设等相关情况,进一步增强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加强信息人员培训,加强系统维护,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1.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工作。对街道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等情况,始终坚持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面、深入解读。 

  2.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提升答复质量。同时,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及时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对接,确保申请处理更加规范、公开属性认定更加准确。今年来,街道收到两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等情况。 

  3.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街道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把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如何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严格控制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确保工作稳步开展。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由相关办公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同时,加强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来,街道不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按照“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整个街道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强化时效性,对不涉密及同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宜于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认真做好统计月报、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送交、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做好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不予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今年来,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政府报告、公告、文件等7条,计划生育政策类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0条,其它信息14条。 

  五、存在问题 

  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民生信息还不够完善,例如教育领域、科技管理、医疗卫生、困难帮扶等信息还不够丰富;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待进一步提升。 

  六、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主动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二是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四是完善督促整改机制,在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应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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