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嵩屿街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沧区嵩屿街道嵩屿路116号四楼党政办,电话:6809883。
一、概述
2017年,嵩屿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嵩屿街道始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明确责任,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嵩屿街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基础。
(二)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让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并规范操作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登记。
(三)健全工作制度。2017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发布。截止至2017年度,街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100条,其中2017年度主动公开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事、规范性文件;二是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事故等信息;三是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应急预案、抢险救灾及应对情况;四是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等项目;五是其他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除了在政府网站公布信息,街道各办(中心)、各村(居)还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电子屏幕、短信平台、工作简报、宣传手册、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街道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出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街道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四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有关部门应组织培训。
(二)2018年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继续充实公开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充分利用街道(村居)电子公开屏幕、短信、宣传栏等方式宣传,让群众知晓信息公开的途径、方式,方便群众查询,促进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见附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26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5 |
100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5 |
100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