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时间:2016-02-03 14: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海沧区统计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

  1.管理规范方面

  在统计制度方面,公开了《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关于印发提升统计调查成效五项制度的通知》等统计制度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业务办理流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业务办理流程、统计行政处罚办理流程等。

  3.机构职能

  公开了海沧区统计、海沧区城市综合调查队主要职能等方面内容。

  4.工作动态信息

  及时公开我局统计、经济普查等工作方面动态信息,便于群众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海沧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门户网”子栏目下点击进入“海沧区统计局”,下设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栏目,群众可根据需要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15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本年度我局无被行政复议数。

  五、工作人员: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两名,其中信息发布人1名,编审员1名。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

  (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海沧区统计

                                                               二〇一六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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