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海沧区统计局对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沧区统计局综合组,联系电话:0592-6055231。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民生改善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依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及时、全面地公开统计方面的相关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
2016年,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事务。今年,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补充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和单位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知识的业务学习,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详实准确。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
为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组承办、其它专业组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在区府办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根据要求认真编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我局把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只要是能够公开的,允许公开的事务,都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并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
积极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等机构职能介绍;招考招聘等人事信息;宏观月报、季度数据、年度数据、统计年鉴等统计信息;计划总结、专项规划等规划计划;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工作情况;权力清单等权力运行情况。
(三)创新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
为了全力推进统计信息公开的全方位发展,我局加大了信息宣传力度。一是在各村居公告栏张贴《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宣传(共计300张),在海沧区各主要路段路口和村居安排横幅宣传(共计98条),其中各个村居各安排两条横幅,日月谷天桥、海沧职专、东孚工业区、东孚中学、永辉超市、许厝路口和金融客车等主要路段路口各安排一条横幅标语。二是通过在海沧滨湖北路天心岛LED电子显示屏发布三农普公益广告,在海沧大桥西引桥LED电子显示屏发布视频公益广告宣传片。三是将《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发至所有被调查对象手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
1.行政权力运行方面
在行政权力运行方面,公开了《关于公布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布了海沧区统计局公共服务清单调整通知等。
3.工作动态信息
及时公开我局统计、经济普查等工作方面动态信息,便于群众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海沧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门户网”子栏目下点击进入“海沧区统计局”,下设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栏目,群众可根据需要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本年度我局无被行政复议数。
五、工作人员: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两名,其中信息发布人1名,编审员1名。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
(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2016年度海沧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32 |
420 |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2 |
420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00 |
0.0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