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5:2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3203,邮编:361026,电话:0592-688522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全面完成了2023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围绕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通过领导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解答退役军人关注的问题。2023年我局在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审批流程。二是紧贴社会关切,不断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由专人负责,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强化保密工作和意识形态管理。2023年,我局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纸件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面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主动性还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制定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公开。二是积极参与培训交流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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