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08:3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3203,邮编:361026,电话:0592-688522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从严把握公开范围,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涵盖行政法规文件、财政预算决算、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2024年我局在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发布责任。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避免出现表述性错误,特别关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等重大问题,加强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抓好重要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切实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监督,落实工作考核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制定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按照有关要求,对涉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公开;二是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策解读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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