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卫健局 时间:2023-01-16 10:42

  本年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沧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海沧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198号公共卫生大楼,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37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沧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定,深入贯彻区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聚焦疫情防控工作,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基本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42条,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主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疫情防控专题专栏三个方面。其中政府信息公开24条、主动信息公开102条、疫情防控专题专栏416条。

  2、特色亮点

  一是根据要求结合海沧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一期“领导在线访谈”和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活动。宣传卫生健康行业“十四五”的工作思路和举措,方便市民群众进一步关注了解、关心卫健工作,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根据政务公开要求,结合市卫健委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通知,发布2022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时发布2022年抽查计划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接收渠道作专门说明,列明依申请接收渠道地址、联系电话及多种渠道申请形式等信息。2022年度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杜绝违规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合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专题专栏,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等工作,2022年度共发布疫情防控专题专栏416条。关注时事,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二是配合区联动中心梳理本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在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设置医疗卫生栏目,及时发布医疗卫生领域相关信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由局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本年度参加区府办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共2次;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清单逐一整改。2022年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没有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够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AB岗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个别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照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认识,相对固定人员配备,强化业务学习,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法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2年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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