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 号)和《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18〕66号)要求,结合2018年我区旅游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基础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工作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着力推进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组织保障有力,责任分工到人。
(二)认真遵守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结合我局实际工作,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按照要求及时编报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制定《海沧区旅游局公开保密审批制度》,依法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整理并汇总本单位年度信息公开相关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的申请。
二、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完善《海沧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做到在文件产生的过程中同步注明其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明确说明理由。
(三)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持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区直部门信息主动公开专栏的工作,同时持续做好“海沧旅游”官方网站及微信运营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对旅游信息多方位需求。
(四)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以及区财政局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做到及时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以及2017年度本单位决算情况说明。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算单位情况、机关运行经费等,同时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上半年,我局发文公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计划》,并全部在区政府网上公开。2018年,我局主要以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督平台为中心,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工作。目前,我局已完成上、下半年双随机事中事后抽查监督任务12次,并严格按照要求利用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督平台导入市场名录库,制定抽查计划、选取抽查事项、随机抽选市场名录库备选抽查对象、抽查对象、执法人员,抽查情况结果都在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督平台上操作,每一环节都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下一步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完善。三是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最大限度的将旅游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厦门市海沧区旅游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