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时间:2022-01-17 14:3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由海沧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时限为2021年 1月 1 日至2021年 12 月 31 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沧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审批管理局2418,邮编:361026,电话:0592-6803679,电子邮箱:hcq_zb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海沧行政审批管理局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页面主动公开通知公告22篇,制度文件2篇,中心简报12期,2021年大事记1篇,光荣榜5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篇。在互动交流知识库“常见问题”页面发布问答5条。在“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公开工作部署13篇。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机构职能目录1篇。2021年度12345政务热线承办件23件,包含4件表扬件。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1.机构职能类信息。我局主动公开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机构职能目录、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局领导做客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针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改革进行解读。

  2.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021年,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主动公开区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收费项目清单、提倡预约办事通知、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通知、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通报等信息。

  3.其他类信息。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我局主动公开2021年前三季度“红旗单位”、优秀首席代表及“服务之星”评比结果。认真办理12345政务热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综合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把关文字、措辞,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保密工作和意识形态管理,及时做好自查备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依托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包括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页面)、省网办事大厅,以及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设置线下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守保密规则。积极学习保密工作各项要求,保证信息内容的严肃性和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要求全局成员第一时间知晓公开的信息内容,共同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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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务信息内容还需完善,不只是向群众、企业传达最新的改革成果,还需提升编辑工作的专业性,及时解答疑惑并获得有效反馈。

  2022年度,我局将从机制建设、模式创新和服务优化三方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转和维护,和各进驻单位保持沟通、协同,及时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并收集信息,还要设身处地考虑到群众的知情需求;二是积极探索新的传播媒介,灵活适应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i厦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之外,还将开拓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和线下宣传等模式;三是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宗旨,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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