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舆情处置回应制度
时间:2022-12-09 15:25

  为提高全区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保障网络安全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网络舆情回应责任

  区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涉及多部门的,由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

  二、重要网络舆情的界定

  本地区需重点回应的网络舆情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等舆情。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舆情处置回应

  (一)发现网络舆情后,相关涉事单位要第一时间对舆情反映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事实真相、处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涉政法、组织、纪检等舆情同时通报相关部门;重大、突发、敏感舆情须马上编制舆情报告报区主要领导通过巡查及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各单位收集到相关网络舆情后,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处置,并将结果上报。

  (二)要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态势,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与重要新闻媒体协调,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访谈、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掌握重要政务舆情处置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四、完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成立网络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敏感网络舆情和网络安全事件。

  (二)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利用好、发挥好“政务微博、微信”的作用,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政府办、公安分局等新闻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沟通,及时了解舆情导向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舆情回应的科学方法。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重要网络舆情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每日必看报、看网、看新闻,实时掌握舆情动态,发现重要网络舆情及时上报。

  (二)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敏感舆情应对单位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网络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做好舆情发布、监测分析、舆情引导工作,构建网络舆情处置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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