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图书馆
时间:2021-08-13 16:14

  1基本信息

  简介

  海沧区图书馆是区属公益性文化设施及信息文献交流服务中心,是区政府于2005年投资兴建的区级公共图书馆,是展示海沧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海沧区图书馆位于海沧区文化中心

  图书馆位于区文化中心,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现有藏书15万余册,报纸80余种、期刊300余种,电子图书23万册。全馆设计阅览座位350个,馆内设有报刊阅览区、电子图书阅览区、文化共享阅览室,盲文阅览室、幼儿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二、三楼图书外借区、读者自修室、视听文献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台版图书阅览室、参考资料阅览室、热心读者捐献图书室等十三个向社会读者服务的窗口。图书馆采用开放灵活的藏、借、阅、查一体的服务模式,为满足各位读者学习和阅读的需要,提供优质的文献信息服务。

  2013年3月,在海沧区图书馆与新阳街道的共同努力下,海沧区图书馆新阳街道分馆正式成立。分馆设立于新阳街道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2015年4月,海沧区图书馆创新服务手段,设置了一台电子书借阅机。市民只需通过手机扫描下载专用阅读客户端,点击借阅机触摸屏,选择想要的书籍;启动手机客户端“扫一扫”,扫描成功后,就能免费将借阅机内存储的3000册书籍存进手机。

  联系方式

  馆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区文化中心2号楼1层

  咨询电话:0592-6539179

  邮编:361026

  邮箱:hclib@haicang.gov.cn

  开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8:30—18:00

  星期三、六、日延长到晚上20:00

  星期五上午开放时间:8:30—11:30

  办证时间:星期二至星期六的正常工作时间办理

  注:星期五下午为本馆业务学习时间,不开馆

  2服务项目

  前台服务区(一楼)

  1、办理图书外借及归还手续。

  2、办理未到期图书续借业务。

  3、办理借阅证发放业务。

  4、办理电子资源查询业务。

  5、提供各项功能简单咨询业务。

  

海沧区图书馆

  书籍外借区

  儿童阅览区(一楼);青少年阅览区,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外借区(二楼);文学类综合,艺术外借区(三楼)。

  报刊期刊阅览区

  1、报刊阅览区是海沧区图书馆馆向读者提供报纸服务的区域,位于图书馆一楼报刊架。

  2、期刊区是海沧区图书馆向读者提供杂志阅览服务的区域,分别于一楼、二楼、三楼期刊架。

  

海沧区图书馆

  3读者指南

  入馆须知

  1、请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进馆后,请将手机等有声设备设置静机或关机。请不要在馆内接听手机。

  2、请勿在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3、请勿带食品、饮料入馆,请保管好个人物品。

  4、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内乱写、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5、请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做文明读者

  借阅须知

  一、办理新证

  1、凡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和集体,均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2、本馆借阅证与厦门市社会保障卡通用。持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应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一寸近照一张到本馆开通图书借阅功能;无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士兵证、本人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一寸近照一张,到本馆办理临时借阅证。

  3、办证前,读者应在办证处领取《海沧区图书馆读者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仔细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有关规则并签名。

  4、办理借阅证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分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七种等次,每张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临时借阅证还需交纳5元工本费。

  5、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证手续;读者如需调整押金等次,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到馆办理押金增减手续。

  6、持有借阅证的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通知及时办理验证手续;法定节假日及每周的星期日、星期一不办证、退证。

  二、退证

  1、凡在海沧区图书馆办理的借阅证退证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不在海沧区图书馆办理的借阅证不能在海沧区图书馆办理退证;退证前须还清书刊及借阅逾期滞还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

  2、代办退证的,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退证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三、挂失、补证

  1、遗失借阅证应及时挂失,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领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2、借阅证挂失方式: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借阅证挂失时间为10个工作日。

  3、借阅证挂失期满后,可携带押金收据及新办理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证件)到办证处重新开通借阅功能(或补办新的临时借阅证)。补证前须还清书刊及借阅逾期滞还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

  4、若挂失后重新找到借阅证,又尚未补办新证,可到办证处办理原证恢复手续;已补办新证的,旧证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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