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9-01-01-2025-005
- 备注/文号:厦海文旅〔2025〕9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0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海沧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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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精神及《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要求,海沧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工作经实地调查、资料整理、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确定66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材料证明。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单位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
邮政编码:361000
受理电话:0592-6081573
电子邮箱:xmhc_wlj@xm.gov.cn
附件:海沧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