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7-00-2021-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21〕14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31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 厦海政办[2021]14号.pdf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5-31 17:27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厦门市海沧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

  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精神,围绕乡村振兴中“治理有效”的总要求,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实施方案》《厦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技术指南》等,结合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020年我区开展的农村污水管网溯源排查情况为基础,2022年6月前完成77个保留自然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实现纳管率达90%以上,入河、海和村庄小微水体等排水口晴天基本无污水流出,同时达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等目标。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管养机制,实行排水管理进村庄,实现排水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持续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二、工作计划

  2021年先行开展东埔、山后、贞庵、下陈等39个示范村进行提升治理,其中2021年5月完成8个自然村提升改造方案设计,6月份开工,7月底完成村庄污水提升改造;5月底完成31个自然村提升改造方案设计,9月份开工,12月完成村庄污水提升改造。9月完成剩余38个自然村庄提升改造方案设计,12月开工,2022年6月份全面完成保留村庄污水提升治理工作。

  三、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收集端

  1.按照源头治理的原则,科学制定“一户一策”的污水提升治理方案。根据村庄是否实现雨污分流,确定每个排水户的排水方式,确保村庄纳管率达90%以上。按照“能分则分,应分尽分”原则,保证化粪池、厨房、洗涤池三管接户,户内雨水立管排入雨水系统。对集中收集困难的散户,采用合适处理方式,严禁随意乱排。对于城中村等确定不具备条件实施雨污分流的村庄,由各街道摸排报送区建设与交通局认定后,采用清单化管理。列入清单化管理的项目可采用末端大截污方式进行设计和提升治理,保证晴天无污水直排;并增设调蓄池,调蓄池截流倍数应达到2-3倍,尽量减少雨季溢流,且村庄内部不能出现污水横流现象。

  2.按照接入必处理的原则,科学制定户内处理设施。排入市政排水管的污水必须进行预处理,其中,未设置化粪池的住户,宜按相应规范新建化粪池;部分化粪池标高偏低住户,可考虑重新设置化粪池;农贸市场排入管道前应设置格栅、隔油、沉淀设施;农家乐、餐饮店等含油废水排入管道前应设置隔油设施;洗车店等含沙废水排入管道前应设置沉沙池;理发店、美发馆等含毛发废水排入管道前应设置毛发收集器。若村内无条件建设以上调节设施的,可在处理设施或市政接口前端增设集中式预处理设施。每个户内处理设施,都要在接户管转弯处设置清扫口。

  3.按照完好流畅的原则,开展排水管网修复。充分利用溯源排查和评估结果,对排水管网的功能性和结构性缺陷、断头管等进行修复改造和新建,确保管道完好排水流畅。

  4.按照便于清淤维护的原则,对村庄暗沟、暗涵、暗井进行整治。将“暗”改“明”,增设、修复检查井。

  5.按照应收尽收、不积不涝的原则,再造、优化村庄雨水系统。尽可能将雨水收集进入雨水系统,大量减少雨天随污水进入海沧污水厂的雨水和随雨水排水河海湖渠的污水,提高污水处理率。

  (二)处理端

  6.按照全收集全处理的原则,努力将现有的29个分散式处理设施减少至个位数。对村庄现有分散式处理设施,创造条件接入市政管网。无法接入市政管网的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后排水用于农用灌溉或建设生态小公园、小水体和人工湿地等,严禁排入河、渠和村庄小微水体等。同时各街道同步开展村庄小微水体治理,更多地展现田园风格景象。

  (三)排放端

  7.按照雨水排口、市政雨水井接口晴天无流水的原则,科学制定“一口一策”的污水提升治理方案。对入河、入海、入渠、入村庄小微水体等排口和村庄污水市政接口漏接、错接、乱接等问题进行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污水治理提升工作由区污水设施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两高”)统筹实施,各街道成立村庄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原则上各街道书记每周、区“两高”办每半月、区“两高”指挥部每月调度一次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村庄提升治理任务。

  (二)优化建设模式。

  村庄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建设由区建设与交通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区属国企负责代建。设计(可研)方案费、监理费低于100万元的,由代建单位委托设计(可研)单位、监理单位。按自然村编制整治方案,按完成时间要求合理生成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经区“两高”办组织评审后,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讨论拟定,并报区“两高”指挥部研究。区发改局(评审中心)、区财政局(审核中心)、区建设与交通局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前期手续办理,尽可能压缩前期时间,保证项目尽早开工,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强化资金保障。

  村庄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按市区4:6出资,但2022年6月30日后完成的项目,市财政不予补助。区财政局要做好区级资金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需求。

  (四)全过程技术指导。

  由区建设与交通局委托华侨大学,对村庄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建设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提升改造效果进行评估等全过程指导,并以排水户、排水口(含市政接入口)为重点,逐村出具评估提升治理报告。

  (五)实施排水管理进村庄。

  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排水事业部要组成专门农村工作组,指定专人(每个街道至少1人)全过程参与治理工作,并指定其中1人到区“两高”办帮助工作。由各街道委托厦门市政建设管理公司排水事业部全面接收、管理、维护村庄排水设施,确保改造提升效果,养护经费按市市政园林局统一标准执行。

  (六)进一步完善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由各街道委托原村庄排水管网溯源排查单位对提升治理后的排水设施进行测绘并按标准录入海沧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如费用超过100万元,要按规定招标),为排水管理提供智慧化信息化支持。

  (七)健全考核监督机制。

  以《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管理办法》为指导,由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对各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考核,并纳入乡村振兴、党政生态文明年度考核指标。

  (八)正本清源与乡村振兴项目结合实施。

  村庄小微水体治理、分散处理的农用灌溉设施等项目要纳入村庄污水提升项目一并实施,村庄道路、缆线下地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可结合统筹实施,避免村道反复开挖,节约财政资金。

  (九)加强宣传引导。

  各街道要充分发挥村居组织作用,村庄污水提升治理方案要广泛征求村民、村“两委”意见,没有村居组织意见不得提交区“两高”办评审;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党员干部要带头进村入户,认真听取、充分吸收群众意见;要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造提升,营造有利于推进污水治理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巩固改造提升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