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来源 :海沧区统计局 时间:2025-05-23 08:28

 

  厦门市海沧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

  厦门市海沧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9129个,从业人员4.5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2.4%和57.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7.7%,零售业占32.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4.5%,零售业占35.5%(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9129

45153

批发业

6179

2911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13

51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709

344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01

404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84

180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1

175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317

984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091

5518

贸易经纪与代理

31

116

其他批发业

482

2066

零售业

2950

16042

综合零售

98

305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24

151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71

103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16

81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15

48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75

362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40

92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45

173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66

286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23%,外商投资企业占0.5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6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6%,外商投资企业占0.78%(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9129

45153

内资企业

8941

44082

港澳台投资企业

112

657

外商投资企业

51

354

其他统计类别

25

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74.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6.2%;负债合计1943.5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69.7%。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97.74亿元,比2018年增长446.9%(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274.63

1943.50

5497.74

批发业

2171.47

1860.04

5306.4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5.41

8.91

39.3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23.34

74.40

140.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2.05

43.67

80.0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6.13

14.24

66.2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3.74

22.05

52.3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761.31

1569.62

4683.7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43.47

115.52

219.59

贸易经纪与代理

0.77

0.30

2.36

其他批发业

15.26

11.32

22.47

零售业

103.16

83.46

191.27

综合零售

12.60

13.61

27.9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33

6.11

9.2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09

2.29

3.6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75

2.28

2.9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5

0.70

1.9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6.27

44.32

120.7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36

3.23

5.2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7.53

5.17

5.2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18

5.77

14.37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含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55个,从业人员1.65万人(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计

855

1.65

其中:

--

--

道路运输业

407

0.61

水上运输业

62

0.31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31

0.27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29

0.42

邮政业

24

0.0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2%,外商投资企业占1.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5.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9.7%,外商投资企业占4.8%(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计

855

1.65

内资企业

818

1.41

港澳台投资企业

27

0.16

外商投资企业

10

0.0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3.61亿元;负债合计533.47亿元。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5.56亿元(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1043.61

533.47

135.56

其中:

--

--

--

道路运输业

679.41

360.59

38.21

水上运输业

167.83

63.72

31.65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33.20

17.64

40.4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62.03

90.38

24.27

邮政业

1.11

1.11

0.97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23个,从业人员460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3%和14.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0.4%,餐饮业占79.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0.4%,餐饮业占59.6%(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323

4605

住宿业

66

1859

旅游饭店

12

1445

一般旅馆

28

298

民宿服务

21

94

其他

5

22

餐饮业

257

2746

正餐服务

169

1609

快餐服务

34

681

饮料及冷饮服务

5

2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8

305

其他餐饮业

31

13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其他占1.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9%,其他占7.1%(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323

4605

内资企业

319

4280

其他

4

3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3.3%;负债合计26.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4.4%。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40亿元,比2018年增长87.8%(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30.25

26.12

12.40

住宿业

26.97

23.77

6.35

旅游饭店

25.54

22.73

5.67

一般旅馆

1.22

0.92

0.53

民宿服务

0.20

0.11

0.12

其他

0.01

0.01

0.02

餐饮业

3.29

2.35

6.05

正餐服务

1.40

1.30

2.55

快餐服务

1.26

0.71

2.4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1

0.01

0.0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33

0.14

0.61

其他餐饮业

0.30

0.18

0.46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41个,比2018年末增长65.0%。从业人员0.57万人(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计

1241

0.5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1

0.0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21

0.0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9

0.4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计

1241

0.57

内资企业

1218

0.56

港澳台投资企业

18

0.01

外商投资企业

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4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6%;负债合计24.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倍。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75亿元,比2018年增长1.3倍。(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35.42

24.92

33.7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34

0.32

0.9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36

4.35

10.4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72

20.25

22.39

  五、金融业(不含金融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从业人员41人。(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8

41

资本市场服务

5

11

其他

3

30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8亿元;负债合计2.31亿元。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3亿元。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3.98

2.31

0.03

资本市场服务

1.36

0.02

0.00

其他

2.62

2.29

0.03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41个,比2018年末增长18.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8个,物业管理企业128个,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6%和45.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13个,比2018年末增长16.8%。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0.65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74.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0.05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57.4%;物业管理企业0.32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1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0.4%和6.6%(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计

641

0.65

房地产开发经营

38

0.05

物业管理

128

0.32

房地产中介服务

313

0.16

房地产租赁经营

151

0.10

其他房地产业

11

0.01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6%,外商投资企业占0.9%。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1.0%(详见表4-16)。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计

641

0.65

内资企业

625

0.64

港澳台投资企业

10

 

外商投资企业

6

0.0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19.8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76.3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7%。物业管理企业16.1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3.8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2.3%和251.1%。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31.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4%。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00亿元,比2018年下降24.8%(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1119.85

831.60

106.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976.39

773.45

86.39

物业管理

16.14

10.97

7.54

房地产中介服务

13.83

2.36

3.37

房地产租赁经营

110.94

42.43

8.59

其他房地产业

2.54

2.40

0.12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708个,从业人员2.4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8%和26.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2.8%,商务服务业占87.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7%,商务服务业占89.3%(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计

2708

2.42

租赁业

347

0.26

商务服务业

2361

2.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9)。

  表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2708

2.42

内资企业

2671

2.40

其他统计类别

37

0.0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7.43 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倍。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55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8.88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倍和2.2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2.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倍。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80亿元,比2018年增长57.9%(详见表4-20)。

  表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467.06

212.30

84.80

租赁业

18.55

12.82

9.60

商务服务业

448.51

199.48

75.20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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