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无证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新增一批合格幼儿园,取缔一批无证幼儿园,原则上于2019年6月前基本消灭现有无证幼儿园,对于新的无证幼儿园按“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坚决给予打击。
二、工作原则
(一)全纳管理,确保安全。
(二)属地管理,落实责任。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三、时间和阶段安排
(一)建档分类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1.摸排建档。
2.分类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1.审核整改方案。
2.开展整改验收。
3.依法依规审批。
4.取缔无证办园。
(三)总结建制阶段(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建立健全无证幼儿园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等监控机制。
2.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3.建立政策引导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部门责任。
(三)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四)加强财政补助。
(五)妥善做好分流工作。
(六)加强师资培训。
(七)加强宣传教育。
(八)建立工作月报和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