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针对8月14日漳州市漳浦县前亭镇江口村附近海域发生游客被落潮海水卷入海中致11人死亡事件,8月18日,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沿海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委办明电〔2021〕75号)。8月18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该文上做出批示,要求要切实加强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教育提醒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20日,省政府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政〔2021〕17号)。8月31日,市政府印发《厦门市景区和非景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厦府〔2021〕185号),对全市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开展重点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区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区政府出台《海沧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起草情况
接省市通知后,我区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学习,带领区安委办同志连夜起草《海沧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1日下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征求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建议,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修订完善。9月7日区政府专题会,专门听取了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方案的起草情况说明,区领导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事宜作出了相关指示,区安办又再次根据专题会审议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报请区政府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重点从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四个方面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景区方面。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方面提出了8条具体措施。
二是非景区景点方面。从加强沙滩、礁石、海岛等区域管理,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6条具体措施。
三是涉水危险区域方面。从落实江河水库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山体危石等安全隐患、加强救生设施设备等方面提出了7条具体措施。
四是旅行社方面。从合理安排行程、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
四、方法步骤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全面排查阶段(8月底至9月25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围绕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对全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应急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做到“一企一册、一景一册、一地一册”。要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集中攻坚阶段(9月26日至10月31日)。9月26日至10月7日为第一阶段,重点抓好国庆期间旅游安全;10月8日至10月31日为第二阶段,抓好重点问题整改攻坚,及时更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针对整改过程中实际困难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展联合行动、组织约谈警示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旅行社等行业领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适时开展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回头看”,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安全隐患问题不反弹、不回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总结推广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健全景区、非景区景点和涉水危险区域隐患常态化排查和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专项行动明确了8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明确了市、县、乡各级政府属地管理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完善基础设施。针对各涉水危险区域,属地政府要统筹相关部门根据风险高低采取竖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三是强化信息支撑。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以及沿海水域防控体系建设,探索运用人像识别、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实现对人流、重点对象、突发事件的实时掌控。四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发挥综治网格、警务网格、社区网格作用,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对沿海沿江沿湖等临水危险区域巡查,及时提醒、制止、劝离靠近进入危险区域群众。五是抓实安全宣传。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六是做好应急准备。将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整合救援队伍力量。七是加强督导检查,区安委办成立4个督导小组,按照每半个月一次的频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八是建立长效机制。整治结束后,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可推广的机制,建立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六、属地和部门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机制,成员由文旅、应急、政法、教育、公安、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海事、气象等部门组成,明确属地职责和部门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共享信息,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重点问题,根据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措施由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苗存 联系电话:1895005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