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异地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2-03-09 15:26

  一、起草背景

  2019年3月,《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年2月为了加强海沧区教师队伍建设,引进教育发达地区的优秀教师,学习教育发达地区的先进理念,借助异地名师的专业影响力,引领我区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海沧区异地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二、工作目标

  根据海沧区目前教育实际,学习教育发达地区的先进理念,借助异地名师的专业影响力,引领我区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制定。

  四、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创新异地名师的工作形式,优化了名师所服务的对象、经费使用的灵活性,扎实推进校本研修,帮助教研组建立起良好的校本研修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体说明如下:

  1.异地名师工作室依托申请者所在学校设立,建设周期为一年。

  2.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和教学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建设期内,领衔名师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不少于8天的专题研修。

  3.依托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的异地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承担;依托学校教研组成立的异地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给予建设期内3万元补助。

  4.领衔名师或团队成员,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深入被带教教研组,根据学科特点及教研组需求,指导校本研修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将研修活动课程化;每学期,随堂听取不少于15节被带教教研组教师的课,帮助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提高教学质量。建设期内,被带教教研组教师在各级各类质量监控、学生竞赛和中高考成绩等方面有一定进步,有被带教教研组教师参加区、市、省的教师技能大赛、课堂创新大赛、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等教师业务竞赛活动,并获奖。

  五、注意事项

  本办法由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局。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0592-65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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