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双牵头”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海沧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3-12-13 17:41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厦门市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厦府规〔2023〕10号)提出“建立营商环境指标双牵头机制”,海沧区人民政府及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特联合制定《海沧区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双牵头”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锚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不断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链条审批效率,做好惠企服务保障,加强审批行为监管,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主要任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双牵头”机制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持续优化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开展项目审批服务回访、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审批办件“日清月结”机制、打造“海沧政务先锋”帮办代办服务品牌、创新破解企业“疑难杂症”、全力协助企业办理报建手续、制定《海沧区项目前期指导手册》八项主要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成立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海沧区区长、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局长任组长,负责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区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工作,研究确定工作机制和重大事项,听取工作进展和考核情况汇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审批管理局,负责推进“双牵头”各项具体任务。

  (三)工作机制。建立“双牵头”工作机制,明确议题报送、问题协调、督导落实等运行模式。针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以议题形式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提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议题报送情况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提交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决策,在深入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及时推动落实。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祯蒂

  联系电话:0592-68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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