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我区现有中小学38所,学生数89714人,区级传统项目学校23所,现状是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特色不明显、发展不平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和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促进学校体育健康发展。我局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2013年发布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青字〔2013〕10号)、《厦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厦体〔2016〕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沧区实际情况,制定《海沧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目标是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和发掘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
任务是通过校园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创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再创建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8-20所,实现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覆盖。
三、有效期限
2025年8月11日起施行至2030年8月10日止。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个章节。
(一)总则。第一章明确了总则从目的、定义、任务、管理机制及社会参与等方面,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和原则依据。
(二)申报与命名。第二章明确规范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申报、审核和命名流程,确保学校具备开展体育传统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三)普及与提高。第三章主要明确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服务与保障。第四章通过经费投入、人员待遇、安全管理、参训保险及业务能力提升五大措施,构建传统校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确保体育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五)年检与撤销。第五章建立“3年一检、动态抽查、整改分级、造假严惩”的监管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和强制退出机制确保传统校的质量和规范性。
(六)附则。第六章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生效时间和解释权归属。
五、解决问题
通过明确我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申报命名、普及提高、服务保障、年检撤销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有利于促进学校体育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拓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为我区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