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持续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福建省司法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6年)的通知》(闽司〔2025〕156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更新海沧区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二、目标任务
结合海沧区实际,依 据省级指导目录,对海沧区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主要内容
依据省级指导目录,并征求各执法部门、各街道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本次调整后的《厦门市海沧区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6版)》,收回5项行政执法事项(收回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赋权的2项、区住建和交通局赋权的3项),调整后共赋予街道行政处罚事项12项(区民宗局1项、区住建和交通局9项、区消防救援大队2项)
四、解决问题
通过动态调整公布海沧区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6版),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程程 0592-688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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