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2年以来,海沧区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工作紧紧围绕海沧“四个定位”建设目标,突出城乡统筹就业,强化职业培训、夯实劳动就业基础平台、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等重点,按照年初拟定的目标任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狠抓落实,着力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政策体系、政府责任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超额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自评分为107分(详见附件)。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目标全面超额完成
(一)就业创业与职业培训目标完成情况
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困难对象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建达标充分就业社区个数、技能鉴定人数、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人数等八项指标任务分别完成4855人、541人、3447人、928人、366人、7个、1058人、1381人,完成市里下达任务数的971%、187%、278%、155%、183%、100%、211%、138%,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二)社会保险目标完成情况
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审核支付办结率达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6-60周岁实际参保25475人,参保率达100%。60周岁以上人员3415人,领取待遇787.9万元,发放率100%。及时审核支付辖区内医疗保险费用1611人次,报销金额132.15万元。发放困难补助1171人次,发放金额399.48万元。对辖区内6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社保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全部达标。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069起,办结率100%,依法做好4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推进区社保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信息化、专业化和常态化管理,并以99.5分的全省最高分通过省级验收。接收企业退休人员1340人,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
(三)劳动关系与基层平台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我区在岗职工总人数为164876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人数为15993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我区用工30人以下小企业110家,与小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总人数1496人,已签订劳动合同1363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1.1%。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了8份区域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96%。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制度,街镇一级网络化100%达到省两网化建设标准,社区、行政村二级网络化50%达到省两网化建设标准。健全劳动保障突发纠纷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处理劳动保障突发纠纷91起,出警率100%、处置率100%,受理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仲裁申请7件,受理率100%,并建立了500万元的欠薪应急保障金账户。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建海沧街道、新阳街道、东孚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100%;海沧区300人以上企业共90家,其中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共57家,组建率达63.3%,今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32件,审限结案328件,结案率达98.8%。加强基层劳动平台建设,联网设备完好率与联网率均达到100%,创新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目前每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均超过4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工作领导,大力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保障问题,坚持从维护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民生保障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全区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各部门合力抓民生保障的工作机制。
1.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度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下达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目标考核任务,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镇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劳动保障的副镇长(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级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进展。
2.强化部门协调。为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民生保障工作中的作用,区人社局与经贸、农林水利、财政、税务、工商、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各镇(街)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善了促进就业和民生保障工作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在联合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帮助困难人员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3.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2012年预算投入促进就业和民生保障专项资金1.05亿元,用于扶持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退养农民、上岸渔民再就业。2012年,共使用促进就业和民生保障专项资金5361万元,共有2934家企业38083人次享受到就业政策扶持。
(二)统筹就业措施,完善公共服务,落实就业目标
1.出台《促进就业和民生保障十大措施》,多方位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为完善我区就业再就业政策,构建促进就业和民生保障的长效机制,我区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和民生保障十大措施实施意见》(厦海政办〔2012〕55号),主要特点有:一是受惠群体更广,受惠群体从以往侧重于对大龄本地劳动力的扶持,推广到涵盖应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者、35周岁以上的本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新增劳动力、本区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院校毕业生和复退役军人等群体。二是扶持力度更大,对个人创业奖励从以往的3000元提高到4000元;对企业创业奖励从以往的3000元提高到10000元;对本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的补贴标准初级工由不超过600元提高到不超过1000元/人、中级工由不超过800元提高到不超过1500元/人、高级工由不超过1200元提高到不超过2500元/人、劳动部门公布的紧缺工种由不超过1600元提高到不超过3000元/人;对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进职业学校就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补贴300元提高到不超过3000元。三是保障更全面,新增了城镇居民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上岗就业补贴政策、保障性生活补贴政策,从以往单一的鼓励企业招用本地劳动力到既给予企业补贴招用本地劳动力,也通过区财政补贴直接入厂就业本地劳动者工资,激发本地劳动力就业积极性;既给予有劳动竞争力的群体就业机会,也对50-59周岁相对就业竞争力较弱群体给予每月200元最低生活保障金。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角度帮助本地农村富余劳力转移就业。帮助本地农村富余劳力转移就业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今年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落实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组织开展了3场“海沧区劳动法规及促进就业十大措施巡回宣讲活动”,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公诸于众。牢固树立“马上办、马上落实”的工作意识,为企业、群众开通补贴申请绿色通道,加快补贴审核进度,今年来,审核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759万元、被征地人员社保补贴1401万元、本市劳动力社保补贴1018万元、工资性补贴660万元、海沧户籍人员社保补差436万元,有力促进本地富余劳力的转移就业。二是把招聘会开到村口,把岗位送到家门口。先后在新阳工业区、山边村、东屿村、青礁村、石塘村、后井村举办了6场专场招聘会,共组织165家企业进场招聘,吸引本地劳动力3700多人进场应聘,当场达成求职意向420个,让村民足不出户实现就业。三是增设临时人力资源分市场。为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我们在工业企业集中、外来人口流量大的新阳工业区选址增设一个占地400多平方米的新阳临时分市场,启动以来先后服务4093家次企业招聘,接待16万多人次求职应聘,提供岗位29483个,现场达成用工意向39303个,其中,明达、多威电子、松霖科技、阳光恩耐、厦顺铝箔等用工500人以上大型企业到场576家次、提供岗位5857个、达成用工意向9777个、较好发挥公共职介的桥梁作用。四是做好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做好劳动力供需预测,制定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选择实用性较强、需求较高的项目开展培训,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今年来,举办起重、叉车、电工、电焊等特种作业培训班25期,结业学员1300人。举办1+1群创业培训11期,组织学员366人。五是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发放创业贷款728万元,其中创业者21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7家,带动就业270人。六是认真做好技能鉴定工作。在严格把好鉴定关的基础上,今年开展鉴定20批,开展初级工鉴定1058人。
3.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契机,完善基层平台建设。一是夯实工作服务平台。我区始终高度重视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全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全部实现了场地、人员、职责、制度、业务、经费“六到位”,配备了77名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联网设备完好率与联网率均达到100%, 建立起以区人力资源市场为龙头、以一镇两街劳动保障所为支撑、38个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基点的三级服务平台,形成了城乡一体、三级联动、信息互通、服务便捷、规范有序的统筹城乡就业机制。二是认真做好创建达标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共创建7个充分就业社区,从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基本台账入手,按照“ABCD工作法”实行精细化分类管理,全方位开展就业援助服务,社区失业人员台帐做到“五清”,实现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855人,完成年计划500人的971%;就业困难群体就业541人,完成年计划290人的187%。三是结合体制创新做好人员培训。2012年,我区在全市率先推行“海虹模式”社区网格化管理,打破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条块、部门管理模式,实现人员网格对应管理模式。为保障工作延续开展,我们建立了“三层推进”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区人社局联合区民政局组织250名社区网格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4次,每个社区从事劳动保障的工作人员从原来的4个扩大到全体网格员。
(三)筑牢保障之基,健全政策体系,完成社保目标
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更加完善的社保制度体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绩突出。继续狠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落实,加快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申报审批工作,全区共有25475人参保,参保率达100%;其中 60周岁以上3415人,已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由于城乡养老工作成绩突出,区人社局社保中心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二是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加强政策方面的宣传,保障被征地养老保险政策的顺利实施及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有效性,群众参保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新增参保人数1173人,区财政补贴1369万元,累计参保14262人,区财政累计补贴1.752亿元。三是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为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农民参保,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60元,个人缴费100元(其中镇(街)承担80%,村(居)和个人共承担20%),区共有222640人参保。四是及时做好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医疗困难补助等待遇审核支付工作。失业保险本市申领失业保险金本市689人、外来1113人,发放金额47.88万元。生育保险报销待遇2963人次,发放待遇1929.76万元。医疗保险共受理费用报销1611人次,报销金额132.15万元。全区申请医疗困难补助1171人次,发放困难补助金399.48万元。五是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接收企业退休人员1340人,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发放退休金额43.47万元,涉及327人次。异地养老认证653人次。核查海沧区享受保障性生活补贴人员2880人次。六是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持续推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化、信息化、专业化和常态化管理。严格做到“四落实”(落实制度、落实场地设施、落实专业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并顺利通过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的验收,成绩为全省最高。
(四)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构建和谐城区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企业合法用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1.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管机制建设。牢固树立“双维护、两服务”的理念,抓住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切实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力度。一是加强法律宣传,增强维权和守法意识。结合“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宣传日”等活动先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期,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近1.6万份,向我区农民工群发短信10万条,群发QQ信息3000多条。举办了在建建筑企业负责人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组织60家建筑企业的63名负责人参加,增强了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二是做好信访接待,减少劳资纠纷形成。加强24小时的值班制度,保障投诉值班窗口的畅通,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登记,今年处理来信来访797件,根据举报投诉案件逐一排查,列出50家重点监测企业,及时制止了19家企业的农民工因工程款、劳务费纠纷到市政府群体上访的突发事件。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没有发生企业员工群体上访政府部门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规范劳动力市场。组织新阳街道片区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6次72人次,组织48次288人次。清理整顿新阳工业区热点招工场所非法中介、摆摊点近200米,取缔无证职介摊点360个,规范整改中介企业6家,劳务派遣公司6家、引导上千个求职者人力资源市场求职。四是实施两网化管理,有效排查劳资纠纷隐患。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制度,街镇一级网络化100%达到省两网化建设标准,社区、行政村二级网络化50%达到省两网化建设标准。建立劳动监察协管员上报案件信息制度,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访查,及时发现和报告隐患,预防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排查工作方法,依托网格、网络化管理平台,向用人单位发放了书面审查及信息采集通知,目前已采集用人单位信息4873家、用人单位职工总人数为52655人,及时掌控企业劳资关系动态。五是加强执法监察,妥善处理群体事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716户,涉及员工9.24万人,抽查的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以上,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1.1%。处理劳动突发事件及群体上访案件91件,为农民工2874人次追讨工资2446.96万元。
2.强化劳动仲裁效能机制建设。健全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一是采取重点指导案例,先后深入指导100多家企业规范了劳动用工制度,纠正了100多家企业在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不合理、与现行法律相悖的问题。重视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和服务,对企业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现了动态监管,今年来企业用工报备92904人,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维持正常的劳动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调解平台建设,注重发挥企业自我调解的作用,在57家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增强了企业自主预防和解决纠纷的能力,将10%左右的简易、小额争议纠纷有效解决。三是发挥区三方工作机制优势,加强与工会、经贸局、法院等部门信息交流,强化部门联动,坚持案件处理集体讨论,做到依法谨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有效消除和预防不稳定因素产生。继续推动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目前,全区已累计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合同134份,100%完成上级任务,区域性8份,覆盖企业1675家,覆盖率达96%以上。四是强化全程调解,劳动仲裁成果明显。积极为矛盾双方搭建沟通桥梁,仲裁人员注重调解艺术,用感人语言和实际行动,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并通过三方交流,最终矛盾双方达成一致,和谐解决了争议。今年,共受理立案劳动争议案件332件,结案328件,其中以调解撤诉形式结案142件,调撤率达43.3%,结案金额达833.39万元,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其中7起10人以上集体案件三日内审结。五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维权。在全市首创诉调对接机制,并在处理集体劳资纠纷过程中,与法院配合,创新引入司法确认,与行政确认、仲裁调解相衔接。成功引导清宏公司与84名员工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商调解总金额近300万元;在劳动监察大队监督下,组织兴贺五金与16名员工就总额6万余元的工资进行行政确认,衔接法院司法确认并执行,较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权益。
3.强化工伤预防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对工伤多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伤情况点评,认真查找安全事故隐患,对工伤事故进行全面分析,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并制定工伤预防措施,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多次组织对工伤多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伤预防工作进行巡查,组织工伤多发企业从事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事故进行有效预防。建立互通工伤事故信息制度、重大安全生产信息披露制度,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今年来共受理工伤申报1069起(其中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有1040人,投保率达97.3%),办理工伤医疗费预支28家,批准工伤申请延迟申报12家,确认工伤保险费补缴6家。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就业的供需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劳动者技能素质偏低,“就业难”与“招工难”现象依然存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亟需技能人才、高层次人才,机械制造、电子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亟需普通劳动力。
四、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政府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扩大就业为基础,以人才引进为重点,做好各项就业工作。深化《十大措施》政策落实力度,努力促进和扩大就业。以此为出发点,从切实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帮助企业缓解用工难题,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全力推进劳动者职业能力提升等三个方面着手,下大力气促进和扩大就业。
(二)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做好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被征地人员和新农保各项待遇的按时、足额的给付工作,做到及时经办、认真审核、按章审批,确保“零失误”,发挥社会保险“减震器”的作用。
(三)千方百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两网化建设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进一步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完善查处制度,按照“及时发现、准确研判、快速反应、稳妥处置、有力引导”的原则,做好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力争按期、年度结案率保持100%,力争2013年全年调解结案率在50%以上,案前调解率80%以上。
附件:海沧区关于2012年度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目标责任书综合考评自评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