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点现代服务业“三高”企业个税奖励的通知
来源 :区发改局 时间:2021-08-10 16:37

各责任单位:

  根据厦门市《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及相关个税奖励办理分工,拟组织申报重点现代服务业“三高”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事项。

  一、及时通知企业。请各责任单位及时通知所负责的重点现代服务业“三高”企业(规上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由各街道负责,见附件5)开展申报,并将负责人及企业办理个税奖励联系人及电话(附件4)通过OA报送至区发改局。

  二、进行初步审核。请各责任单位通知所负责的企业报送申请材料纸质版,并进行初步审核(规上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由企业注册所在街道负责)。

  三、报送申报材料。请各责任单位将审核无误的纸质材料于8月25日前汇总报送至区发改局(邮寄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发改局1207室 联系人:贾妮娜 电话:6587180,18959279230),附件电子版材料通过OA或即时通(外网)同步报送。

  需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模板见附件2,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人才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对人才年度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对应个人所得税及地方留成部分、技术岗位及企业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说明(模板见附件3)。

  6.提供人才完整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

  所有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关于申报资格说明。

  1.企业必须是厦门市认定的重点现代服务业“三高”企业,企业纳税必须在海沧区。纳税不在海沧区的企业请到实际缴纳税收的区申报。

  2.在申报企业的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0万元(含)以上的各类人才。仅计算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股权分红等非工资薪金收入个税不计算在内。仅计算申报企业所缴纳个税,不计算在其他企业任(兼)职所缴纳个税。

  3.人才可按照当年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个税奖励,请勿多头申报。

  请各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协助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附件5所列企业如不完全,请自行补齐并报区发改局。请各责任单位对附件5的企业名单纳税情况进行核对,如果有2020年纳税不在我区的情况以及企业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报区发改局,此外,要引导其他类型“三高”企业向相关市里部门申报(生物医药类企业向市科技局申报),不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附件1.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申请表(需用A3打印)

  2.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3.XXX公司申请“三高”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情况说明

  4.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及企业联系人统计表

  5.海沧区重点现代服务业“三高”企业名单

  6.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办事指南

  7. 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18版)

  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0日

  (联系人:贾妮娜 电话:6895393  1895927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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