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商贸企业社零增量奖励、存量社零企业奖励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工信局 时间:2022-04-14 15:45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0]4号)精神,为做好社零增量、存量社零企业奖励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奖励办法

  (一)支持做大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当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限上商贸企业,按其当年度零售额增量的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200万元且不含商贸新注册入统的企业。 

  (二)限上存量企业

  存量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奖励。当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0.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三)鼓励限下企业转限上统计

  商贸社零企业2020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的,若2021年保持增长达20%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5 万元补助。

  以上扶持措施适用于商事登记、税收、贸易额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商贸流通企业,一事一议企业不再享受本扶持措施。如企业重复申请与该政策同类型或者替代政策,企业可择优享受,不能重复享受.

  二、申报材料

  (一)支持做大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限上存量企业申报材料

  1、商贸企业社零增量奖励申报表/商贸存量社零企业奖励申报表原件1份(表格上的奖励金一栏由工信局核查后填写,企业不用填写奖励金);

  2、2021年12月统计一套表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即统计报表E204-1,加盖企业公章)

  待申报时间截止后,请各企业向工信局联系人核实核算后奖励金金额,方便后续提交收据。

  (二)鼓励限下企业转限上统计申报材料

  1、商贸社零企业限下转限上奖励申报表原件1份

  2、2021年12月统计一套表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即统计报表E204-1,加盖企业公章)

  3、2021年统计年报(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即统计报表E104-1,加盖企业公章)

  4、收据请一并提交,金额为5 万元,收据日期请勿填写。

  三、申报时间

  4月14日-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5-17:00),请于申报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或邮寄过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联系人:王磊,电话:6887265

  小林,电话:6888252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1357办公室/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1353办公室。

  附件:1、商贸企业社零增量奖励申报表

  2、商贸存量社零企业奖励申报表

  3、商贸社零企业限下转限上奖励申报表

  4、收据

  厦门市海沧区工信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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