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生物医药行业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在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及省部属驻厦单位)从事制药(包括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中药制药三个方向)、医疗器械等相关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及质量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
(二)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对在闽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的规定通过所在单位自主申报。
二、评审专业
制药(包括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中药制药三个方向)、医疗器械。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单位统一组织推荐申报、递送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录“厦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www.xmzcps.com进行注册、登录、填报,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05月18日—6月17日17:30。
2.申报人完成资料填报后应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应提前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如为派遣人员,申报注册时的单位名称格式应为: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工作单位),如:厦门市XX人才开发中心(派遣到XX公司),注册时上传的营业执照附件应为派遣公司营业执照。
(二)现场审核
1.经网上初审后,申报人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现场审核,凭预约单号到现场审核地点办理(现场交件可由单位人事统一递交,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预约单,也可自己本人提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预约单。)。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2022年度厦门市生物医药行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申报材料及要求》(附件1.1)、《2022年度厦门市生物医药行业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及要求》(附件1.2)、《2021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
2.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5月26日—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现场审核地址: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生物医药协会,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西路2050号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B1楼11层1112室。
4.咨询电话:0592-6083638(法定工作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公告日、社保凭证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职称,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三)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的“职称评审”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通过人员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不进行复评。
附件:
1. 申报2022年度厦门市生物医药行业职称材料及要求(1.1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材料及要求;1.2申报高级工程师材料及要求。)
2.申报2022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职称材料清单(附件2.1 申报2022年度生物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材料清单;附件2.2 申报2022年度生物医药行业高级工程师材料清单)
3.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模板
厦门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厦门市海沧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