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工信局 时间:2023-06-08 17:50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科规〔2021〕4号)、《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厦海政规〔2022〕4号)精神,经研究,现开始受理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海沧,获得2021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2022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1.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0万元奖励。

  2.对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通过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

  4.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海沧区)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区级搬迁奖励。

  三、申报材料

  收款收据(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对于其他区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若原申报区未享受同类型认定奖励的企业,可在我区按程序申报认定奖励。

  五、申报受理

  1.受理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25日

  2.受理方式:

  将收款收据纸质盖章版送至我局。如采用快递报送材料,请用EMS。(联系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20室,联系电话:6800902,联系人:小卓)

  六、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6800902、6806232

  七、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若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科技经费的,区工信局将收回全额资助资金、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收款收据(模板)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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