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5-03-20 09:30

  关于报送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厦门市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凡在我市企业单位(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直接从事医疗器械、制药(包括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中药制药三个方向)等相关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及质量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取得对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执行。资格证书应能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s://www.xmszcps.cn)查询。

  (三)在厦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通过所在单位自主申报。对在厦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的规定通过所在单位自主申报。

  二、评审专业

  (一)制药专业(包括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中药制药三个方向)

  (二)医疗器械专业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单位统一组织推荐申报、递送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录“厦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www.xmzcps.com进行注册、登录、填报,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网上注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时间:2025年3月20日—4月19日17:30。

  2.申报人完成资料填报后应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应提前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如为派遣人员,申报注册时的单位名称格式应为: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工作单位),如:厦门市XX人才开发中心(派遣到XX公司),注册时上传的营业执照附件应为派遣公司营业执照。

  (二)现场审核

  1.经网上初审后,申报人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现场审核,凭预约单号到现场审核地点办理。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申报2024年度厦门市生物医药行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材料及要求》(附件1.1)、《申报2024年度厦门市生物医药行业高级工程师材料及要求》(附件1.2)、 《申报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材料清单》(附件2.1)、《申报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高级工程师材料清单》(附件2.2)。

  2.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5月15日—5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00)。

  3.现场审核地址: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生物医药协会,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西路2050号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B1楼11层1112室。

  4.咨询电话:0592-6083638(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00)。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公告日、社保凭证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须以在厦社保缴纳单位申报。

  (三)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通过人员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不进行复评。

  (四)全体申报人评审材料须在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领回,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评审的人员须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五、监管要求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造假,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予以撤销。

  申报人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

  1.申报2024年度厦门市生物医药行业职称材料及要求(1.1  申报2024年度厦门市生物医药行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材料及要求;1.2  申报2024年度厦门市生物医药行业高级工程师材料及要求。)

  2.申报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职称材料清单(2.1 申报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材料清单;2.2 申报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高级工程师材料清单。)

  3.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模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4.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5.工程系列确认、申报评审各级别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历、资历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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