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再次征集海沧区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来源 :区住建和交通局 时间:2025-07-25 17:33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4号)、市住建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5〕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着力推动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提升我市居民居住品质水平,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绿色环保家居消费,经研究,现再次组织开展海沧区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参与企业的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自愿参与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注册地在海沧区的家装厨卫建材生产或销售企业、家居卖场等。

  二、申报范围

  家装建材类:瓷砖、石材、木地板、涂料(含粉料、胶品及防水涂料)、电线电缆、开关面板、集成吊顶、石膏板、龙骨、灯具、门、窗、楼梯、墙纸墙布、管件、粘接剂(含瓷砖胶、美缝剂)、水泥、砂石等18类产品。

  水暖五金类:水龙头、淋浴器、挂件、水槽、落水、晾衣架等6类产品。

  卫浴洁具类:浴室柜、面盆、洗衣池、清洗池、便器、淋浴房、浴缸等7类产品。

  家装厨卫家具类:橱柜、衣柜、储物柜、书柜、电视柜、整体定制柜、窗帘、床、床垫、沙发、桌椅、梳妆台、屏风、床上用品等14类产品。

  以上均为非智能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10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I级水效标准”的产品,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10000元。

  在实施过程中,如某一商品适用于多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但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税务、质检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二)无失信或违法记录

  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2021年以来参与我市历次政府促消费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三)经营稳健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2-4个月的垫资能力,同意按照事后结算模式申请补贴资金等。

  (四)财务制度健全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按财务会计资料存档期限要求存档备查等。

  (五)综合服务能力

  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等。

  (六)遵守销售规则

  在补贴活动限定区域范围内,提供符合补贴活动的销售产品,销售给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者,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等。

  (七)管理运营规范

  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伪造冒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水效标识,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八)遵守活动要求

  规范支付结算、商品出入库管理,具有交易全流程完整台账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报送销售数据、申请补贴资金等,配合相关部门和审计机构监督检查等。

  (九)对接服务平台

  具备在规定时间内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完成服务平台对接能力,并能按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服务平台等。

  (十)应急协调处置能力

  发生突发或投诉事件时,有能力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出现负面舆论舆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

  四、报名材料

  1.海沧区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家装商品信息导入表(有69码)(附件2)或家装商品信息导入表(无69码)(附件3);

  3.海沧区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参与诚信承诺书(附件4);

  4.海沧区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5);

  5.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海沧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6.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销售额及完税证明(提供税务部门《销售额纳税证明》《增值税申报表》),如未满1年,需提供收银流水、进销存台账等体现销售额的佐证资料;

  7.“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须知

  1.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8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原件(一式二份)提交到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材料(电子文件请以企业名称命名后打包发送,所有材料应备注企业名称及文件名称,如XX公司企业申请表、XX公司诚信承诺书)发送至邮箱19167751@qq.com。

  2.家装商品信息导入表请严格按照有无69码选择正确的表格填报。

  3.经过初步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予以推荐公示。

  4.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厦门银联)完成企业入网对接。

  5.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需开具有效发票。

  6.请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提交报名材料,盖章原件材料提交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3309-2办公室,联系人:高学鹏,联系电话:0592-6588769。

  附件:1.海沧区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家装商品信息导入表(有69码)

      3.家装商品信息导入表(无69码)

      4.海沧区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参与诚信承诺书

      5.海沧区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基本情况表

      6.市住建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厦门市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5〕11号)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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