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骨干教师公告(2026年1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6-03-14 17:13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骨干教师公告(2026年1月)》规定,为做好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骨干教师(2026年1月)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指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3月21日(周六)

  上午:9:00—12: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兴港校区)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二里1号

  四、审核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原件与复印件分开,使用燕尾夹,勿用订书钉)。

  1.报名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与个人页);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7.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均需提供,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医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9.符合本公告信息表中“其他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五、其他事项

  1.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岗位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3.资格复审中出现考生放弃或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递补考生应提前备好资格复审材料,保持电话畅通。递补考生应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兴港校区)周边交通较为拥堵,停车不便,请考生绿色出行。

  附件:1.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骨干教师公告(2026年1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委托书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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