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7-00-2016-020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6〕20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1-10
  • 内容概述:关于东孚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开发用地(洪塘村龙井社)建设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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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东孚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开发用地(洪塘村龙井社)建设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1-1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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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厦海政〔2015〕第 208 号征收通告,“关于东孚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开发用地(洪塘村龙井社)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及其延期通知,征收期限至20161231日即将届满。根据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厦府办〔201186号文及市有关规定精神,依拆迁人申请,经本府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712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71130日。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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