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16-00-2023-075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3〕90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调整后的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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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有序有力推进项目建设,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现将调整后的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一、调整后的重点项目工作计划
2023年海沧区省市区级重点项目共计118项,总投资共计1489.7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共计248.04亿元。
(一)省级重点项目
省级重点项目共28项,总投资598.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0.35亿元。其中责任项目共16项,年度计划投资47.5亿元。
(二)市级重点项目
2023年海沧区市级重点项目共101项(含省级27项),总投资1475.9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2.69亿元。其中责任项目共67项(含省级16项),年度计划投资81.42亿元。
(三)区级重点项目
区级重点项目共计17项,总投资13.8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35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务必鼓足干劲、真抓实干,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和年度投资计划,倒排工期形成月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制定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时跟踪与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成效。
(二)落实要素保障
各相关单位结合项目建设时序,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尽早开展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确保按时提交项目用地;涉及用地、用林、用海指标的,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优先做好保障。各审批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主动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重点项目手续的加快办理创造条件;同时各责任部门注重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疑难问题及时获得市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三)严格督办考核
各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考核督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调整后的2023年度海沧区重点项目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