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5-00-2017-005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7〕10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17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7-17 10:29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沧区人民政府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善投资区的管理机制和依法治区的水平,提高全区的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各部门的环境管理效能,保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到责任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进一步增强产业和环境两个竞争力,强化生态环保理念,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与国际同步的社会文化。

  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区政府直属机关为主体,具体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推行组织

  为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顺利建立和实施,应建立推行机构。包括: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成立领导小组;成立ISO推行小组办公室,由不同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由管理者代表领导,负责各项有关环境管理的推行事宜。推行组织结构示意如下:

 
 
   二、推行组织成员和职责

  (一)最高管理者为区长,环境管理者代表为分管副区长

  (二)领导小组组长:副区长

  (三)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政府办主任

  (四)领导小组成员:海沧区政府直属机关及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负责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最高管理者的职责是:负责制定海沧区的环境方针,批准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定期对城市环境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提供资金、人员、办公条件等保障。

  环境管理者代表的职责是:对最高管理者负责,负责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领导小组直接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以建立和实施城市的环境管理体系,审定环境方针、重大环境因素、环境目标和指标、环境管理体系,对重大事件进行决策及进行管理评审等。

  领导小组下设ISO推行办公室,由区政府办牵头,挂靠在环保分局。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环保分局局长兼任。成员由环境管理体系各部门各指派一名在职干部,以及第三方机构委派的7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环境管理体系各部门指派的人员同时作为体系推行人员,即内审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如有变动,须报办公室核准重新培训。

  ISO推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海沧区的初始环境评审,城市环境管理体系的策划和设计,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检查,内审及对体系内有关人员的培训等。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领导小组和推行小组筹备和成立(2017年4月)。

  (二)召开海沧区推行ISO14001标准的动员大会(2017年6月)。

  由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大会,由区领导工作动员,专家学者做大会宣传、贯彻培训,介绍环境保护的国内外形势,ISO14001标准的出台背景和基本内容、发展概况。

  (三)联系区委宣传部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宣传工作(长期)。

  (四)初始环境评审(2017年5月)。

  1.收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明确适用于辖区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制定法律、法规的识别程序。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以确保及时获取国家、省和市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评审现有的环境组织机构、职责划分以及现有环境制度的有效性制定评审程序。评审海沧区现有的环境管理职能:评审海沧区各职能部门现有的行政职能和所负担的环境职能;评审现有环境制度的有效性,使其纳入海沧区环境管理体系中。

  2.确定环境因素。

  (1)识别环境因素的范围是整个海沧区。

  (2)制定环境因素的识别程序。

  (3)环境因素的识别应该全面:应充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下的环境问题;考虑过去发生的、现在发生的和将来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考虑水体排放、大气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对社区的影响、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其他地方性环境问题。

  3.确定重大环境因素。

  (1)制定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价程序。根据程序对海沧区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

  (2)重大环境因素评价程序的制定应根据工作原则和经济技术条件,既要考虑海沧区的整体情况,又要抓住重点。

  (五)ISO14001标准的培训(2017年6月)。

  由专业咨询单位对领导小组和推行小组的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及考察。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意识、ISO14001标准、初始环境评审、体系策划、文件编写和体系内部审核等。

  (六)体系策划(2017年6-7月)。

  1.制定环境方针。

  (1)制定环境方针是为海沧区在环境管理方面确定总的指导方针和行为准则;环境方针是海沧区对其全部环境管理活动的意图和原则的声明,为海沧区的开发建设目标和指标的建立提供一个框架。

  (2)环境方针需经领导小组审定,最高管理者批准。

  (3)环境方针应通过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

  2.确定环境目标和指标。

  (1)环境目标和指标是依据环境方针制定的具体环境目的,是环境方针的具体表现。环境目标和指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制定环境目标和指标要充分考虑海沧区的重要环境因素及技术、财务、实施的可行性;环境目标和指标应符合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精神。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尽可能予以量化。

  (2)环境目标和指标由推行小组草拟,经环境管理者代表审定,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最高管理者批准。

  3.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环境管理方案由推行小组组织和指导相关责任部门制定,经管理者代表审定,由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最高管理者批准。环境管理方案由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环境管理者代表进行监督。

  4.确定组织结构和职责。

  (1)根据实施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需要,适当调整海沧区现有的组织机构,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并明确各部门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职责。

  (2)各部门环境职责的确定应体现全过程控制的精神;各部门环境职责的确定应体现各部门的协作精神。

  5.确定海沧区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大纲。

  拟订需编写的程序文件(制度)、支撑文件及工作指导书的目标,指定编制单位,构划出环境管理体系的文件框架。

  (七)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制(2017年7月-8月)。

  1.制定文件编写程序。

  (1)确定编制文件过程中应遵守的操作规程。

  (2)文件由各责任部门草拟,由相关部门充分讨论,最后经环境管理代表审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过。

  2.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分三个阶段:

  (1)编写阶段。

  (2)修改阶段。

  (3)报批实施阶段。

  (八)环境管理体系试运行(2017年8-11月)。

  1.最高管理者向海沧区和社会各界宣布海沧区环境管理体系开始试运行。

  2.开展环境管理体系的全员培训。

  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分两个层次:

  (1)海沧区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管理手册、管理程序及支撑文件有关内容的培训,对象是区政府的全体工作人员。

  (2)由部门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作业指导书。

  3.部门按照程序文件、支撑文件及工作指导书的要求保持体系运行并做好记录。

  4.环境管理者代表总体负责体系的运行监督。工作小组负责体系日常的运行监督;协调各部门的信息交流;监督各部门执行体系文件的情况;监督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环境管理者代表报告体系运行情况并提出修改建议。

  5.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由环境管理者代表组织,由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审核按标准的要求进行,审核结果形成文件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审核发现不符合的按要求及时予以纠正。

  6.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组织,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收集和提供体系各方面的信息,包括内审报告。

  (2)管理评审会议至少由最高管理者、环境管理者代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成员参加。

  (3)会议对体系运行阶段的整体状态作出全面评判,并按标准要求对一些问题作重点评价,同时,应对海沧区环境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意见,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

  (九)环境部下属中环认证中心组织认证审核,获得认证证书(2017年12月)。

  附件: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