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13-00-2024-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4〕12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30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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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沧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沧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24〕111号)的精神,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
(一)推动产业高端化跃升。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重点行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支持卫浴水暖、机械装备、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先进技术设备和用能设备,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配合市属部门对工业企业工业固投给予补助。(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
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腾退落后工艺设备和产能。加快淘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设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推动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发改局、海沧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重点领域更新改造行动
(一)推进建筑和市政领域更新改造。
加大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综合管廊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加大三类老旧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消防设施、城市生命线工程、环卫、建筑施工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推广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实施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淘汰更新。(区住建和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水平。
结合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全面实施“电动厦门”。积极推进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公务用车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用车等特殊情况外,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加快实现公交车、出租车全面电动化,优化完善纯电动公交车更新投放支持政策。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鼓励淘汰老旧柴油客货运输车辆、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客货运输车辆。推进绿色低碳港口示范建设,加大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港口码头生产设备报废更新力度,鼓励新建船舶使用新能源,拓宽新能源动力船舶应用范围。(区住建和交通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医疗教育文旅设备更新升级。
加快高端医疗装备升级,鼓励我区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应用具有自主关键核心技术、产品附加值高、功能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医疗装备,包括诊断检验装备、治疗装备等。加强智慧医疗服务建设,积极推动以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入融合,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根据区属学校、职业中专学校大规模(单校项目100万以上)设备更新需求,结合教育装备资产使用情况、资产配置标准、部门预算、上级补助,按轻重缓急原则有序推进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推进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重点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鼓励汽车销售企业以发放消费券、打折、购(换)车赠送充电桩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鼓励商贸企业协会开展“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促进汽车消费市场。鼓励扩大汽车(含二手车)零售,对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奖励。宣传推广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开展2024年海沧欢乐购车节暨“以旧换新、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优先支持以智能家居产品形式的换新,推动智能家居产品、用户、数据联互通。探索智能家居典型数据应用场景,满足居民获得线上智能化服务的需求。(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住建和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办好“消费促进年”活动。
市区联动,政企互动,围绕汽车、智能家电、家居卫浴等商品,积极策划系列促消费活动。结合节庆假日活动节点,政府适当支持引导,鼓励销售平台和生产企业协同让利,适时开展促消费活动,同时将活动纳入全市盘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贴我区消费市场。(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负责)
(四)规范报废汽车、家电拆解。
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规定和车辆环保检验标准,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淘汰标准的老旧汽车,进一步畅通汽车报废路径,引导消费者将报废汽车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处理。推动家电回收企业将回收的旧家电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海沧公安分局、海沧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加快“互联网+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并配套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分拣中心,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相关领域建设项目向上申请资金支持。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恶意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业务。(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负责)
(三)推进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结合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完善汽车机械装备、有色金属制品产业链,提高汽车非金属部分材料和能量回收利用技术创新。支持报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企业加强深加工技术创新和技术装备研发。提高退役动力电池回收、高质化利用技术水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和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贯彻执行标准行动
贯彻执行能效、排放、技术标准,有序更新。严格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贯彻执行清洁生产指标体系,推动节能降碳。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和回收理念。严格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资源循环利用方面标准,提升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海沧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发改局、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一)促进先进装备推广应用。
聚焦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集成电路、新能源、智能卫浴等领域先进设备推广应用。围绕新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输配电装备、安全节能环保装备、新型储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聚焦行业设备更新改造需求,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提高先进技术装备自主研制能力,鼓励在设备更新中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动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培育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实施产业数字化提质工程,深入推进工业“智改数转网联”。(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负责)
(二)推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
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抢先占领市场。开展绿色智慧微电网建设试点,引导工业企业、产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应用。支持新能源电池、智能家居、卫浴水洗、视讯产业等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和制造,丰富国内外市场供给。加大我区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扩大出口。修订我区展会补贴政策,加大对企业参加国外展会的补贴力度。(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响“海沧制造”质量品牌。
鼓励企业抢抓机遇、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扩大生产,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工业领域质量品牌,引导机械、电子、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优秀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领跑者”和标准创新型企业。落实好我区支持企业质量创新扶持政策,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福建省质量奖和厦门市质量奖的企业给予奖励。(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分管发改的区领导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发改、教育、工信、建交、文旅、卫健、财政等部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密切跟踪上级政策和工作动态,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对应领域的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积极落实财政金融支持。
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及时跟进中央、省、市财政对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的资金支持政策,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谋划,积极与中央、省、市财政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国家、省、市相关奖补标准、流程确定后,研究制定我区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等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中央政策要求,做好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支持。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区财政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海沧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增强资源规划要素保障能力,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项目顺利落地。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资源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住建和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