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201-02-02-2010-011
- 备注/文号:厦沧委〔2010〕8号
- 发布机构: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0-10-20
- 内容概述: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10 10:06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府办〔2010〕114号)有关要求,经海沧管委会、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截至2009年12月31日以管委会、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继续有效的74件规范性文件(含待修订的6件)、废止和失效的18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列入继续有效、决定进行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由具体执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启动修订工作。
附件:1.海沧管委会、区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68件)
2.海沧管委会、区政府待修订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3.海沧管委会、区政府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