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201-02-02-2012-001
  • 备注/文号:厦沧委〔2012〕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1-29
  • 内容概述: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06 15:01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115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厦府2011438号)及厦门市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厦纪办20114号)等文件精神,经海沧管委会、区政府2012112日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一、对《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沧投资区西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沧委200220号)等7份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

  二、对《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辖区内海域及滩涂上水产养殖、定置网捕捞的通告》(厦海政200415号)等5份文件列入待修订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1.予以废止的7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待修订的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