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3-10-2016-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6〕2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15
- 内容概述: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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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2014-2015年度,在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严格监管,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平稳,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表彰先进,鼓励典型,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区教育局等7个单位“2014-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优秀单位”;授予东孚街道等6个单位“2014-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达标单位”;授予厦门市海沧区物业与燃气管理中心等15个单位“2014-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授予唐晨等55名同志“2014-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深入开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活动,确保今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促进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共同缔造“美丽厦门·活力海沧”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海沧区2014-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2. 海沧区2014-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达标单位名单
3. 海沧区2014-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4. 海沧区2014-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附件: